潮州市湘橋區啟明星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潮州市漢川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潮州市潮善社會工作發展中心:
潮州市正得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潮州市兒童福利院的委托,參照政府采購網上競價采購模式對潮州市兒童福利院兒童社工服務項目進行競價采購,歡迎各合格的競價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價。
一、項目編號:CZZD[2023]B014
二、采購項目名稱:潮州市兒童福利院兒童社工服務項目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150,000.00
四、采購數量:1項
五、采購項目內容及需求
(一)項目概況/背景
根據《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廣東省民政廳關于開展兒童福利機構規范化信息化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潮州市兒童福利院(以下簡稱“采購人”)為充實院內專業社工力量,擬通過競價模式選取一家服務機構提供兒童社工服務。
(二)服務內容
為潮州市兒童福利院院內兒童提供特殊教育、行為矯治和心理疏導等服務。
(三)項目服務要求
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由成交供應商派出工作人員提供駐點服務。
具體購買服務需求如下:
1.社工人員配備
專職社工3名。兼職社工1名(在崗時間為寒暑假)。
2.崗位要求及職責
(1)專職社工需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或以上資格。
(2)為服務對象提供入院干預,包括入院評估,適應性訓練。
(3)為服務對象提供在院服務,包括兒童的學習教育、心理道德教育、體能訓練、行為習慣、興趣特長、康樂活動等。在院兒童分院外就學兒童、院內教育兒童、臨時監護兒童。提供日常上下學接送、家校溝通、課業輔導、假期特色小組、個案等服務。提供在康樂、興趣培養及體能康復方面的服務。針對其個體需求提供個案管理服務,如普遍性學習成長需求、適應性需求、矯正性心理干預等。
(4)為離院兒童提供離院服務,包括離院道別儀式、離院心理輔導、離院跟進服務。針對不同離院情況提供個案管理服務,避免兒童因離院帶來的分離焦慮和適應性問題而影響正常社會功能。
(5)負責計劃實施過程中做好服務過程記錄,及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信息、工作計劃、服務記錄、工作總結。在服務計劃實施后進行評估,通過活動、研討、互動交流工作理論,提高服務技能。
(6)補充院方在康復、護理等業務或管理方面的需要,服從院方其他工作安排。
3.服務資質要求
(1)經潮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批準登記成立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有能力為采購人提供助人自助,專業發展的社工服務。
(2)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應在兒童福利和保護方面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實務經驗和督導資源。
(4)應具有擁有會議室、培訓室、個案室等場地資源基礎環境,能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教育。
(四)有關費用
本項目預算金額為15萬元,此費用包括外包服務人員的人員工資福利12.9750萬元(不在報價范圍內)及管理費用2.0250萬元。響應供應商應在管理費用2.0250萬元上限的基礎下進行報價,否則為無效報價。
六、供應商資格:
供應商必須是國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合法生產或經營(符合相應的生產或經營范圍)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3年2月23日10時30分前憑下列資料和報價文件(附件1)(下列資料及報價文件應編制一式三份)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密封送到潮州市正得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地址: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綠茵路金陽大廈202)。供應商對報價響應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如已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供應商,則上述1、2、3項僅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參加競價的,則須同時提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5.參加競價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原件核對)。
八、競價規則。競價按照滿足競價需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報價最低的,排序第一。
九、聯系事項:
(一)委托人:潮州市兒童福利院
地址:潮州市湘橋區南春路288號
聯系人:嚴小姐 聯系電話:0768-2261748
傳 真: / 郵 編:521000
(二)采購代理機構:潮州市正得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綠茵路金陽大廈202
聯系人:邱先生 聯系電話:0768-2303555
傳 真:0768-2303557 郵 編 :521000
潮州市正得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